蕉岭县殡仪馆尾气除尘设备、高档拣灰火化炉、高档遗物焚烧炉采购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蕉岭县殡仪馆的委托,对 尾气除尘设备、高档拣灰火化炉、高档遗物焚烧炉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7-201801-606-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尾气除尘设备、高档拣灰火化炉、高档遗物焚烧炉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8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三套尾气除尘设备(水雾冷却方式)、两套高档拣灰火化炉(含地下烟道)及一套高档遗物焚烧炉(含设备安装的简易钢结构房及地下烟道),2980000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MZ00ZC89 3. 采购项目品目:殡葬设备及用品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落实地方政府惠民政策,蕉岭县殡仪馆必须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为加强对蕉岭县殡仪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现采购三套尾气除尘设备(水雾冷却方式)、两套高档拣灰火化炉(含地下烟道)及一套高档遗物焚烧炉(含设备安装的简易钢结构房及地下烟道)。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蕉岭县财政局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17年度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采购文件发售人员于投标报名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19日 至 2018年01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宝盈国际大厦9楼B室(梅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宝盈国际大厦9楼B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区金燕大道宝盈国际大厦9楼B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邹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28266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赖先生 | 联系电话:0753-787736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蕉岭县殡仪馆 |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樟坑草鞋岗 |
联系人:黄雪满 | 联系电话:0753-7877365 |
传真:0753-7877365 | 邮编:5141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