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第三方监督检测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第三方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第三方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FZGY-CGSZ2017072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30日
四、澄清内容: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审表
企业综合实力 及业绩 (满分70分) | 投标人业绩(20分) | 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两年内,承担过类似检测或检测入库项目的业绩,有一例加5分,加满20分为止。(以服务合同为准,复印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执业资格≥5年,得10分;执业资格<5年,得5分,以岗位资格证书为准。 | |
机构及人员配备 (30分) | 职称(满分1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得5分;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每提供一项,得1分。以职称证书为准。 | |
人员配备(满分20分) 除最低人员配置以外每增加一名试验检测员加3分或每增加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员加5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加分)。以相应证书为准。 | ||
本地化服务(10分) | 投标人在阜阳市(含三区)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10分;在阜阳市(含三区)能提供委托本地服务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费率评分标准(满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
1、本项目报价为费率报价(即为所报费率×皖价服(2013)137号文=每次所得费用),每包段的控制价仅为年度总支出,与报价无关。
2、关于本项目综合评审表“投标费率评分标准”的计算方式为费率计算。
原开标时间与保证金账号不变。
皖价服(2013)137号文详见附件。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