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卿:强化内控 借互联网+促政采规范高效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宋卿
作为国家五个计划单列市之一,宁波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被寄予厚望,其政府采购工作也颇受关注。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走进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该市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深入采访,并就当前业界关注的“内控管理”及“互联网+” 时代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等问题采访了采购中心主任宋卿。
建立AB岗主办和协办制度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介绍下采购中心的概况及内控建设情况。
宋卿:1999年采购中心成立时,内设综合组和采购组,实行“一段式”项目负责人制;2002年,隶属关系调整到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随着业务的发展,2012年,加上编外人员实有17人,内设综合财务科、采购科、计划监督科3个部门,内控制度也从“一段式”调整为计划监督科负责标前受理和标后合同、采购科负责标中的标书编制和开评标的“三段式、两部门负责制”,初步建立起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采购决策和执行相制约、采购经办和验收相分离的内控机制。
2014年,建立起采购科AB岗人员项目主办和协办制度,并互相对标书编制和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形成兼顾规范和效率的内部监管机制。
大内控+小内控
政府采购信息报:对于内控制度建设,您有哪些心得体会?
宋卿:对于内控制度建设,政府采购有“大内控”和“小内控”之分:“大内控”是指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评审专家等当事人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属于顶层设计;“小内控”是指当事人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集采机构的内控制度犹如天平之支点,应充分考虑规范和效率的平衡。集采机构成立之初的内控制度,主要借鉴了国际招标机构的项目经理制,从标前受理、标中编标和评标,到标后合同4个阶段实行全程服务。
随着集采机构的发展,逐步出现了“两段式”、“三段式”以及“四段式”采购流程,加强了内部职责分离与相互制约,但客观上也降低了采购效率。经过多年的实践,部分实行编标和评标相分离的集采机构重新合并,实行经办负责人制度。集采机构的核心在于规范和效率的平衡。
基本实现采购项目网上操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您认为“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实质是什么?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推行情况怎样?
宋卿:“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实质是政府采购的信息化,我们通过信息化促进采购规范化和高效化。宁波政府采购网自2007年建成以来不断优化完善,2011年建立了供应商库、采购人库和项目库;2012年年底上线了网上电子竞价系统,50万元以下项目实现了采购人自主发起竞价、选择竞价结果、确认合同、履约验收等全程网上操作,提高了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2014年竞价2500多次,成交额2.5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000万元;2015年年初至9月,竞价2100多次,成交额2.0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800万元,竞价种类也由通用产品扩大到几乎所有的政府采购品目。
2015年,采购中心基本实现采购项目网上操作,强化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新增功能有委托申报、需求意见征集、标书中标结果确认等;代理机构新增功能有委托受理、任务分派、标书编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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