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期全国政采研修班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6-10-30 11:30: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0月25日-29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第31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在云南丽江成功召开。此次研修班共有来自全国各地400余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参加。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程彪受邀参会并致辞。他向全国政府采购同行介绍了云南省的政府采购情况,并分享了云南的经验,他表示,本次研修班课程设置紧贴政采业务实际,对当前的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本次培训是今年举办的第五期培训,培训内容在前四期课程基础上新增质疑与投诉法理及案例分析,通过梳理质疑与投诉的法条,结合质疑与投诉处理典型案例进行解析,深受学员们欢迎。
研修班现场
激情讲实务 学员赞不绝口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针对如何编制好采购文件、怎样做好开标、评审工作,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剖析。
在讲到招标文件编制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时,他强调资质不等于资格,资格包含资质。对于招标范围涉及多个专业资质的复杂项目,为了保证充分竞争,要么允许分包,要么允许或要求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强强联合。针对资格审查问题,金翔特别梳理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如投标人的身份合格性,经验和过去履行合同的情况等。
记者在现场发现,所有学员上课时都注视着老师,讲到重点时马上记录,没有一个学员玩手机。而问答环节,学员积极踊跃的提问:“《政府采购法》要求供应商投标需提交2%的保证金,那么供应商可以提交超过2%的保证金吗?”……课后好多好学的学员还追着问:“老师讲课的PPT可以拷贝吗?老师讲的内容非常实用,想回去再温习一遍。”
以案说法 详解实践问题
365bet新网址总裁、政府采购信息报报社社长刘亚利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六种采购方式中选取了经典案例,以案例回放、引出问题、依法点评、法规链接的形式详解政府采购实践中不时会遇到的问题。
“某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经理的名义,按照规定时间、金额和方式及时汇入代理机构的指定银行账户。那么,以法定代表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可行吗?”刘亚利指出,供应商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这是本案例争议的焦点。法定代表人不等于法人。《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对法人进行了规定。投标保证金要以单位名义提交。提交投标保证金是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本案例中,虽然其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但其对外的民事行为要以法人的名义。除法人之外的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也要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公司的失误在于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混为一谈所致。”
法理分析 减少质疑与投诉
“今年我们受理的供应商质疑投诉很多,现在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意识很强,但是有些供应商存在恶意质疑的情况,我们处理起来很头疼,这门课一定得好好听。”365bet新网址总编、政府采购信息报执行总编张松伟授课开始前,一位学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无事不找事,有事不怕事,心中有法有规有文件,和气待人,省心生财受人爱。”张松伟讲到,处理质疑与投诉首先要有正确的理念。那么,质疑与投诉涉及哪些法条? 张松伟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详解涉及质疑与投诉的相关法条。他说,处理质疑与投诉法律是基础,学好法律,打好根基很重要。
潜在供应商或者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能否提出质疑?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预算是否可以质疑?等等。张松伟通过对14个典型案例的精彩讲解,做到理论结合实际,让学员更深刻理解、适用法条。
深度解读 PPP项目不再是难题
PPP项目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到底什么是PPP项目?PPP项目如何操作 ?PPP领域实务型专家田丽凤从德国公厕PPP项目的真实故事说起,详解什么是真正的PPP项目。她讲到,PPP项目不是融资,PPP模式的实质是一种公共管理模式,政府方、社会方和公众方是三个基本主体,进一步衍生项目公司、投资人、政府方出资代表、金融机构、工程/运营承包商、第三方机构等不同主体关系。
而PPP策划要坚持三大原则,即实现利益共享,构建伙伴关系,有效风险分担。PPP模式策划解决的关键问题需要理清不同参与者间的利益博弈关系,满足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和融资方式复杂化背景下融资决策的需要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激励相容监督机制等六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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