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区道路卡口升降限高装置管护及机动车尾气监测管护服务项目(四次)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城区道路卡口升降限高装置管护及机动车尾气监测管护服务项目(四次) | |
采购预算:1650000 元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17-12C | 批复编号: 鹤财招标采购-2017-12 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服务期限:1年 |
采购人: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联系人:刘女士 0392-3328182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路女士 15539255114;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电话: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文件要求采购的内容及服务 2.分包情况:分为 1 个包 | |
评审结果: 中标供应商:河南天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62号 兴达国贸1021室 中标价:(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壹仟元整 (小写) 1591000元 | |
评审时间: 2018 年01月17日 15:00 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评标厅 | |
评审小组成员:申书峰 赵民克 胡军红 张新成 刘瑜 | |
*公示媒体: 《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保证金退还: 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机构备案后方可 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 2018 年0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