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预中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7-23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YQCG2017-234#
项目名称: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895466081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联系电话:1895466081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授权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一家,并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授权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
政府方负责项目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立项等全部前期手续的办理,绿化管养工程各子项运营前资产盘点评估工作,协调处理各子项原有管养合同或协议的执行、交接等工作。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全部投融资,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5%的项目资本金,项目所需融资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负责筹措到位。
项目公司负责全部建设改造及相应的运营管养,具体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承揽园林绿化施工、运维管养工作。政府方对其施工质量、管养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运营期政府方根据建设绩效考核情况及运维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从而来满足项目公司投资收益。
项目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全部资产、设施、运维管养权、收益权及其他相关权益档案等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合作期限:本项目整体合作期限为11年,包含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两部分。
建设期:是指《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建设期暂定1年。
运营期:(1)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运营期自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日次日起至合作期满之日。运营期固定为10年保持不变,建设期缩短或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
(2)绿化管养工程运营期不超过11年,各子项运营期是指自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管养交接之日起至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合作期满止。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先生0546-801716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05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118号
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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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绿化管养项目及新区北部片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授权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一家,并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授权东营区财金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SPV)。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全部投融资,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5%的项目资本金,项目所需融资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负责筹措到位。
项目公司负责全部建设改造及相应的运营管养,具体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承揽园林绿化施工、运维管养工作。政府方对其施工质量、管养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六、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王汝芳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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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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