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配电工程项目(招标编号YZGJZ2017112101),于2018年1月16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南区18#地安置区”建设项目位于新港大道、新港十一路。本项目新建22栋20层住宅楼、小区商业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450815.5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7394.29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1784户,90-120平方米1120户,共2904户,商业建筑面积2302.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063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3828.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9779平方米。商业及公共设施用电变压器合计750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居民用电变压器共计10000kVA(要求单电源供电)。正式用电变压器安装容量17500kVA。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3招标范围:(1)自变电站(开闭所)出线处至项目红线(以红线外第一个电缆井(含)为界)处的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力井砌筑、电缆标志桩(铭牌)、通讯部分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自批复的变电站(开闭所)出线处至配电站10KV高压(根据图纸说明)的电缆敷设及电源接驳。(根据现场情况,市政电力排管、电缆井等已建部分不属于电力施工单位施工范围)。(2)配电站内配电装置、配电变压器、电气二次部分、配电站内、外部通讯及高压桥架(低压桥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等图纸所示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3)配电站内接地系统安装、绝缘胶板敷设、维修工具配备、警示标牌(线)悬挂;不包括配电用房土建部分、消防、通风、配电站内照明系统。(4)负责协调所有内外部关系,费用自理。负责配电工程的系统调试、组织交工验收,确保正式通电;负责配电工程资料的整理移交,送电手续的办理。
2.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博元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88475.50元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标得分(暗标,不计入综合得分):29,商务标得分:53.74,综合得分:53.74。
项目经理姓名及编号:冯俊奇/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060800584
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1023652; 承装贰级、承修壹级、承试壹级5-3-00023-2006
第二中标候选人:焦作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548832.80元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标得分(暗标,不计入综合得分):24.5,商务标得分:50.13,综合得分:50.13。
项目经理姓名及编号:郑向阳/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060802986
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141044498;承装贰级、承修贰级、承试贰级5-3-00005-2006;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中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371918.97元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标得分(暗标,不计入综合得分):17,商务标得分:47.01,综合得分:47.01。
项目经理姓名及编号:钱利叶/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41455301
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41028139;承装叁级、承修叁级、承试叁级5-3-00003-2011
华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众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河南德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郑州祥和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社保、劳动合同原件,未通过初步评审。
3.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巡航路与雍州路交叉口沃金商业广场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565678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三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宋女士 卢先生
电 话:0371-6391105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