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7-G2-XIANGLIGX-1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4897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山县檀圩镇
联系方式:李工 180707976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工0771-4897005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灵山县十里浙商国际商贸城2栋3楼(正大门右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祥立工程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GXZC2017-G2-XIANGLIGX-1009)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2-XIANGLIGX-100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灵山县檀圩镇棚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437.44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贰级或贰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2、凡有意投标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2017年7月至9月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报名。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报名。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 1 月 19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1 月 25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时,15:0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灵山县十里浙商国际商贸城2栋3楼(正大门右侧);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且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即被授权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件原件备查)。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止(即2018 年 2 月 8日 17 时 00 分前止)的正常上下班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银行帐号:80081201010338628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2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竞标文件处理。
九、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2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在钦州市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檀圩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山县檀圩镇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联系电话:180707976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灵山县十里浙商国际商贸城2栋3楼(正大门右侧)
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71-4897005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7-6428581
4.发布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qzggzy.cn)、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gxxiangli.cn)
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1 月 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贰级或贰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2、凡有意投标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2017年7月至9月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报名。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报名。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7.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祥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灵山县十里浙商国际商贸城2栋3楼(正大门右侧)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钦州市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