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长春大道(长安路-龙安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长春大道(长安路-龙安路)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GC-2018-016 招标编号:ZBB-2018-014
2.2建设地点:林州市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
3.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的,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开标时提供);
3.5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网上电子信息登记详查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 日下午17时前,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lzggzy.com/)”,凭企业用户名与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前现金缴纳至中心财务科上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民政局东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艾先生
电 话:0372-6189070、15737236895、185306281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972928X3
地 址: 红旗渠大道中段林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女士
电话:0371-67715639 1589685387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796785279E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建设西路泰隆大厦1311室(林州市红旗渠大道禧福苑商务楼12楼)
监督部门: 林州市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办监督电话:0372-6896567
2018年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