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Z2017-35 采购编号:MZCG2017171 交易编号:MZJYJ201716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工程,本项目为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4583.82平方米:人防面积3951.66平方米,共掩蔽人数2173人,掩蔽面积为2393平方米(详见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建设地点:孟州市河雍大道中段北侧;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招标范围: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63日历天,控制金额:13648868.4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2013年-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一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网页公示打印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书及无不良记录承诺)。
3.4 2014-2016年以来主要针对企业以往履约情况(业主证明);
3.5 2014-2016年来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
3.6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人员须具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
3.7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当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039182686,QQ:343286795)
4.2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9日8时00分至2018年1月25日17时30分;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4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 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孟州市委政府门户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凡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参加,踏勘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17:00整,地点: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前院门口集合并进行签到。投标人参加踏勘签到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证件、技术负责人及九大员的人员证书,以上所携带资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携带所规定的资料及地点进行签到踏勘的视为放弃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孟州市河雍大道中段 地 址: 焦作市太行路与长青路丁字口西北角
邮 编: 454100 邮 编: 454000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商先生
电 话: 13569166001 电 话: 18625882221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