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河底镇初级中学、河底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关于洛宁县河底镇初级中学、河底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洛宁县河底镇初级中学、河底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工程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洛宁县河底镇初级中学、河底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8】01-15-3号
代理公司编号:HCLYZB(2018)00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约335万元
5、招标内容:洛宁县河底镇初级中学、河底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河底镇初级中学宿舍楼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河底镇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只允许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409)报名。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10:00时。
2、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八官线附近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37953069
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0楼1003室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0379-60155522
行政监督: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9-66261339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