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龙州县水口边贸扶贫产业园年产3亿Ah新型锂动力电池生产项目1#-6#标准厂房、厂房回填及室外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州县水口边贸扶贫产业园年产3亿Ah新型锂动力电池生产项目1#-6#标准厂房、厂房回填及室外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州县水口边贸扶贫产业园年产3亿Ah新型锂动力电池生产项目1#-6#标准厂房、厂房回填及室外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德军、陈保成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6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州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黄桥 :0771-88208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德军、陈保成:0771-2023670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水口边贸扶贫产业园年产3亿Ah新型锂动力电池生产项目1#-6#标准厂房、厂房回填及室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州县水口边贸加工扶贫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龙发改发【2016】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州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龙州县水口镇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厂房回填及室外工程
合同估算价:6023.03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个日历天 ,施工工期:165个日历天(已包含场地平整工期)。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
2.2招标范围:龙州县水口边贸扶贫产业园年产3亿Ah新型锂动力电池生产项目1#-6#标准厂房、厂房回填及室外工程,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场地准备费和临时设施费)、基本预备费、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同时完成技术培训、单机调试及联机调试工作,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递交联合体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联合体协议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龙州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0771-8812427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州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州县独山路41号 地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
邮 编: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 黄桥 联 系 人:梁德军、陈保成
电 话:0771-8820855 电 话:0771-2023670
传 真: 传 真:0771-20236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2018年1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23.0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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