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南蔡村镇马庄、朱庄、郭官屯坑塘垫土及渣土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蔡村镇马庄、朱庄、郭官屯坑塘垫土及渣土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蔡村镇马庄、朱庄、郭官屯坑塘垫土及渣土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BXZB2018-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恺
项目联系电话:596616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294112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恺 5966161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名称:南蔡村镇马庄、朱庄、郭官屯坑塘垫土及渣土清运项目
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28日
3.项目预算:2622.76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22.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
七、其它补充事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提供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提供企业注册当地的检察院或武清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5)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和岗位证书以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社保证明。(本市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应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非本市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应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出的带防伪标识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1.2 投标单位项目部人员要求:
1.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
-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副项目经理不得代行正项目经理岗位职责,可兼任各专业管理岗位。
- 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不限,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建造师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 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 5.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应单独配置,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投标人提供任命书。试验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民管员(劳务员)1名,可互相兼任,但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投标人提供任命书,以上岗位若有兼任,需出具兼职岗位任命书,各岗位人员均需提供上岗证原件;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资格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 6.项目部其他人员配备参照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
- 7.配置项目部各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得低于8人。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8日至2018 年 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