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编号:HNQY(LY2018)001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投资总额:19万元。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视频会议终端 | 1 | 台 | |
2 | 视频会议系统 | 1 | 套 | |
3 | 高清摄像机 | 1 | 台 | 含支架 |
4 | 全向麦克风1 | 1 | 台 | |
5 | 全向麦克风2 | 1 | 台 | |
6 | 投影电视 | 1 | 台 | |
7 | 65寸液晶电视机 | 1 | 台 | |
8 | 100寸投影显示器 | 1 | 台 | |
9 | 65寸专用电视推车 | 1 | 台 | |
10 | 会场音视频辅材及其他 | 1 | 批 |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
11 | 其他要求 | 1 | 套 | 包括建设方案、资金及验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
2.4 质保期: 1年。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供货完毕。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3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不少于2份。
3.4投标人须具备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并在过去三年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发生任何诉讼或纠纷。
3.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 2018年1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王城大道桥南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8日9时 30分,地点为洛阳市新区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入口202区汉庭酒店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口龙泉大厦16楼
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180379369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8503781415 0379-60123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