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委会无纸化会议
系统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金昌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中心受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将对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委会无纸化会议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第一次开标后中标供应商因无法按期供货为由申请放弃中标。经采购人请示市采购办确定废标,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JCZC2018GK-008
二、招标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17年6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8年01月19日8:30— 2018年01月26日18:00
(二)方式:请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关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增加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网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cggzy.com/)。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8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大厅(2号评标室)。
八、项目预算:732510元。
九、公告期:2018年01月19日8:30— 2018年01月26日18:00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0号
联系人:刘星雨 联系电话:0935-8619019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行政东楼202
联系人:杨雪 联系电话:0935—8610877
电子邮箱: 870933195@qq.com
(三)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金昌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中心
201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