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凤城检察室室外长廊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凤城检察室室外长廊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派驻凤城检察室室外长廊装饰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海阳政采(泰和)2018-001
三、采购项目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派驻凤城检察室室外长廊装饰工程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5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2楼)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8日08时30分至2018年2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2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西(海阳市济南路82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海阳市北京路 83 号
联系人:王永峰
电 话:0535-30119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2楼
联系人:丁国强
联系方式:0535-6658998
八、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营业执照及汇款凭证电子版至thzhaobiao@126.com邮箱邮寄招标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招商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账号:5359 0255 7410 301,开户名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单位,汇款后及时联系0535-6658998。
附件:
发布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