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724-1801D80N0178)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新丰县中医院的委托,对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33-201801-210027-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套 人民币20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如不分包则为本项目,所有涉及到包号的地方请填“/”)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016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的公司企业法人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8楼购标室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19日 至 2018年01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8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莫先生 | 联系电话:020-378605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主任 | 联系电话:0751-225437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新丰县中医院 | 地址:新丰县新南路47号 |
联系人:陈考明 | 联系电话:0751-2268806 |
传真:0751-2254276 | 邮编:5111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