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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上戈镇提灌站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1-18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上戈镇提灌站集中供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上戈镇提灌站集中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洛宁县

2.3 项目编号:HBHJ1801-HN-008

2.4 财政审批编号:宁财采2018】01-08-01号

2.5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8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招标内容及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叁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证需为人民政府颁发),且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建造师证及职称证发证之日起为准)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须提供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项目副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须提供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需为人民政府颁发)且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工程师证发证之日起为准)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须提供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拟派五个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

3.6业绩要求:
3.6.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类似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报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

3.6.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的类似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报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
3.7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8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9 投标单位(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副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   18 日至 2018  1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30 ,下午 14:2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提供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
4.2.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网址),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4拟派五个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连续一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提供查询网址)若因人社部门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
4.2.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2015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类似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报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网页版中标公告截图和网址;) 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不能同一个业绩。
4.2.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副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4.2.7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和河南省水利信用平台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2.8“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水利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相关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本项目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现场发售,招标文件600元,图纸按成本费收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2018年 2 月 7 日下午15时0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上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孟先生

电话:13949215688

招标代理: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与展览路交叉口一品雅居2号楼1单元2201室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379-6599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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