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含清远市市直、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代理银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含清远市市直、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代理银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C18-ZC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含清远市市直、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阳山县、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元;
四、采购数量:1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
数量 | 服务期 |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代理银行 | 1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1.2、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10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2017年10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2017年10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证明文件,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为准。
4.投标人须为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性质商业银行,且为清远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分行(提供《金融许可证》)。
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8.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证明文件;
3)《金融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以下: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9:00-12:00,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01月19日至2018年01月2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8-6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8558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602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3-3920288-602
传真:0763-3920228
邮编:511500
(三)采购单位: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8558
传真:0763-3378558
邮编:5115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2、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发布人:广东友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