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十三五”后长江口航道疏浚土处置方案研究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三五”后长江口航道疏浚土处置方案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十三五”后长江口航道疏浚土处置方案研究
项目编号:SOIS2-2018002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项目联系电话:021-62666043-2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联系方式:石进 021-538516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颖 021-62666043-21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航道回淤、水下地形、水文泥沙等观测资料成果分析能力,具备河口三维潮流泥沙模型开发研究能力的勘察设计、研究单位或大专院校。(3)投标人必须具备近3年内(2015-2017年)在类似河口水域开展过相关研究项目业绩。(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成员资质和业绩可以互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之间必须有合作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各单位之间的分工。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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