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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石园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一)

作者: 发布于:2018-01-22 17: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石园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QXCG2017G398/GS(6)2017289GNN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805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1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石园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QXCG2017G398/GS(6)2017289GNN

三、原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1月18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

四、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更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现更改为:(7)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2017年10月至12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现更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现场提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7.3.1  履约保证金 ,现更改为:?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备注:因征地、拆迁或招标人原因影响项目开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延长提交履约担保金的时间,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7个日历天内,支付履约金的50%;承包人向发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配合完成城建档案馆资料移交、接管单位移交)后,并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招标人同时提供等额支付担保。(本条款不适用财政投资工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现更改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1)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8)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详细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详细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企业情况 (25.00分)

1、资质条件(满分 13 分) (1)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得13分,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得10分。 (2)在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业绩的,每个得6分, 此项满分6分(以竣工验收证书的日期为准,附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链接截图扫描件)。 (3)认证情况(满分6分) 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并保持有效的得6分。满分6分

企业诚信情况 (10.00分)

(1)企业2016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或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10分。 (2)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每项得3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2分。 (3)企业2015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每项得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1分。 (注:同一工程项目获不同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计分,不能重复得分,附获奖证书或奖状原件的扫描件及诚信库截图)。

项目经理 (15.00分)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0分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无技术职称的不得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技术负责人 (10.00分)

拟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0 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7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 (15.00分)

(1)拟投入本工程主要4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全部持证上岗且年检合格的得基本分5分。以上四大岗位中缺项时,“人员配备”项整项计0分,且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此项满分5分; (2)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执证上岗(执业资格证书或是上岗证书)情况评审标准,此项满分10分。 优(7.1~10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或优于施工需要,并有一定储备。 良(4.1~7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能满足施工需要。 差(0~4分):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注:本项目要求项目机构管理人员配备上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 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的,视为不满足施工需要,本项评分计0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5.00分)

优(10.1~15.0 分):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 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采用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机械设备,且有适当储备; 良(5.1~10.0 分):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设备型号、数量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较科学合理,无储备; 差(0~5.0 ):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 器具不齐全,设备型号、数量基本能满足施工需要。

企业财务状况 (10.00分)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情况。 提供 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证明材料,提供3年的得10分,每缺一年扣3.5分,扣完为止。

2.1.2

形式性评审标准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及单位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2.2

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企业诚信行为得分)

技术标评审部分:35 ;商务标评审部分:60分;企业信誉实力部分:5 分

 

 

合格标准: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技术标满分/100;技术标满分为 20 分时, 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 12 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 12 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技术标满分为25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15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15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技术标满分为30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18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18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技术标满分为35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21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21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2.2.2

技术标评审标准(满分35分

项目管理机构(2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10.00分)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7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 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主要人员 (10.00分)

优(6.1-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 质检员、材料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完全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并有一定的储备。

良(3.1-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基本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基本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差(0-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初级以下技术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不齐全,不能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 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7年9月~2017年11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施工组织设计(80分)

主要施工方法 (10.00分)

优(6.1-1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并有相关承诺。

良(3.1-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差(0-3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8.00分)

优(5.1-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2.1-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

差(0-2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详细的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8.00分)

优(5.1-8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2.1-5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2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安排计划 (8.00分)

优(5.1-8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2.1-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2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8.00分)

优(5.1-8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良(2.1-5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差(0-2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不完整,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8.00分)

优(5.1-8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良(2.1-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

 差(0-2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得力。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00分)

优(5.1-8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并有承诺。

 良(2.1-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安排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差(0-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无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无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00分)

优(5.1-8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2.1-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差(0-2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不合理。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8.00分)

优(5.1-8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并有相关保证措施的承诺。 良(2.1-5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合理。

 差(0-2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6.00分)

优(4.1-6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良(2.1-4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差(0-2分):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2.2.2(2)

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60.00分)

投标总报价 (60.00分)

1、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详细评审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去掉n家最高投标报价和n家(如总数为奇数,则取n-1家)最低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或最低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最多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基准评标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详细评审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详细评审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家数-10)÷2(n四舍五入取整数)。2、评审时以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1%扣1分。

2.2.3(3)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满分5)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 (5.00分)

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3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1)。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2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0.5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1分。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2分。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0.5分。 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

2.2.3(4)

诚信评分标准【如为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需计入此分,其他工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

企业诚信评审 (100.00分)

根据南宁市建设行业诚信考评系统计取。诚信分为正时加分,负时倒扣分数。

投标人汇总得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企业诚信行为得分

3

评标程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1  支付周期,现更改为: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返还。

 

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中(7)材料价格信息,现更改为:材料价格主要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11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五、由于招标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2月6日9时30分止;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2月6日9时30分止。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六、评分办法的其它分值调整及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及表格格式调整内容详见修正后的《招标文件》。

六、修正后的招标文件,即相应的招标文件的第一次修正版(即招标文件第二版)已上传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nnggzy.net/gxnnhy),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九、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2856750)

十一、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蓝工   18677056816

  2、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陆工

   电话:0771-2808057

   传真:0771-280805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1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蓝工186770568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0771-280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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