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镇金明花园及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金明花园及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18FCFZ0004
原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岗集镇金明花园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答疑 项目编号: 2018FCFZ0004 各投标人: 问1、招标文件的P38页,技术标明标评审表中“项目荣誉”为“2014 年度以来,投标人在物业管理服务中,获得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含学会、协会)颁发的荣誉,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或示范住宅小区项目荣誉的,每个得 3 分;获得市级优秀或示范住宅小区项目荣誉的,每个得 1.5 分;获得县级优秀或示范住宅小区项目荣誉的,每个得 0.5 分,满分 15 分。注:满分15分。同一项目不累加计算,以得分高的计算,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请问此项荣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2、招标文件的P39页,技术标明标评审表中“企业荣誉”中第1条为“投标人 2014 年度以来获得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含学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的,县级的得 1 分;市级的得 5分,省级的得 9 分,满分 9 分。注:本项得分不累加计算,仅作一证计算,以最高得分为准。 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政府部门明确同意的协会等组织开展的评比颁发的荣誉证书,予以认可。政府部门同意的意见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评审依据”,前面提及到“不含学会、协会”,在注释中又写“若政府部门明确同意的协会等组织开展的评比颁发的荣誉证书,予以认可。政府部门同意的意见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评审依据”前后不一致,请问是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为准,还是以“行业学会、协会”颁发的为准? 答: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为准,若政府部门明确同意的协会等组织开展的评比颁发的荣誉证书,予以认可。政府部门同意的意见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评审依据。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62720125 62720129,传真:0551-66396137。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月18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