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秀县新村桥工程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秀县新村桥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LBHC201803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8078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1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秀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金秀县新村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1/t20180112_947421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秀县新村桥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LBHC2018031 )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金秀县新村桥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LBHC2018031 )于2018年1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上传
了招标文件。
现对已上传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为“提供近 3 年(2015-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现更正为“提供近 3 年(2014-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2017年11月-2018年1月依法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现在更正为“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更正的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金秀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平安路63号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2-621896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2-6212315
招标单位:金秀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金秀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平安路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2-62189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2-428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