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要展现新作为 树立新形象
周志忍:政府采购在国家治理现代化领域的可为空间
1月11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京举办“初心·前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进政府采购创新发展”研讨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政府采购法施行15周年为契机,系统总结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历程,深入研讨政府采购创新发展的有效路径,共同展望新时代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作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明、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郭方明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贾庆玲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陈建明在讲话中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政府采购自身创新发展。“这是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也是政府采购的新定位、新目标。”陈建明强调,要找准政府采购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进一步确立“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 支持企业创新,支持企业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生产高品质、绿色的产品,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和升级,推动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并据此调整优化组织实施方式、专家评审办法,拓展政策功能发挥空间,提升采购人满意度及社会公众的认可度,立足来路、放眼前路,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
郭方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1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在深入分析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的同时,指出了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他表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推动集中采购机构创新发展。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政府采购工作都要围绕2017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郭方明表示,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集中采购机构要认真落实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政策功能,彰显“国家队”的责任担当。2017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强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中央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表明,采购执行环节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发挥政策功能的“牛鼻子”,也是体现政策效果、让社会“有感”的关键点。近几年中央集中采购机构在这两方面都做得比较好,既做出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也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经验,下一步还可以再把相关工作进一步做扎实,争取形成一些新的亮点。二是继续在专业化发展上下功夫,发挥 “领跑者”的开拓创新作用。三是不断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体现 “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要求高、操作性强。中央集中采购工作既要保障好中央国家机关运转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也要为全国政府采购执行立“标杆”。各中央集中采购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业务贵精不贵多”的理念,以打造精品项目、样板项目为目标,不断提高采购人满意度和规范化操作水平。
贾庆玲全面回顾了1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坚守的理念、积累的经验,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发展定位的角度,提出了新时代背景下工作的新目标、新举措。据她介绍,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15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紧紧围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初心,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完善采购体制机制,坚持突出政策功能引导,坚持抓牢廉政风险防控,累计完成采购额2090亿元,节约资金347.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达到14.4%,有力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为推动政府采购法治化进程和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周志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和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分别从宏观、中观及微观角度,深度剖析政府采购在国家治理、公共财政以及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领域的可为空间和发展路径。京东集团执行副总裁兼首席公共事务官蓝烨、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项兴初围绕企业发展历程和参与政府采购的体会,畅谈集中采购对于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技术创新、诚信建设等方面带来的影响。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中央和部分地方集中采购机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部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国务院部委采购人代表,民营企业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共计200人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