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利,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创办社长兼总编辑,新闻专业高级职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双学士,长江商学院EMBA。从事新闻事业20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公共财政改革的思考与报道。作为我国最早关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闻人,她参与了政府采购立法报道,熟悉行业背景,对新闻媒体的市场化运营有独到见解和实战经验。
2001年年底,在财政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她承担起了创办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的重任。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筹备,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信息报》正式创刊,至今已成功出报十年有余。担任社长之后,虽然事务繁忙,她仍然钟爱对政府采购业务的学习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典型案例和理论知识。
内容介绍 >>
2011年5月,《政府采购信息报》推出《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一书,两次再版,销售1万多册。一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日常业务交流、学习培训中,经常就《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中的案例组织研讨;一些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说,通过读《政府采购案例精编》,自己的工作作风变得更加严谨,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两年来,《政府采购信息报》着力打造操作与实务版面的“案例细点评”栏目,先后发表200多个案例。广大读者从中很受启发,多次打电话到报社,建议将这些案例再次精编并结集出版。本次推出的《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二),同样精选了100个典型案例,根据最新情况重新采访专家,配发点评内容,并进行了细致加工,对每个案例都提出了针对性的问题。为了便于读者学习,还以“法规链接”的形式,附上了每个案例涉及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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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政府采购信息报》推出《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一书,两次再版,销售1万多册。两年来,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一些法规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二)紧密联系这些新变化,每个案例至少针对性地解决一个问题,让读者学以致用。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走过十年,进入了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挑战和机遇并存。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3月17日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民生支出是刚性的,只能增,不能减。随着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会有越来越多的民生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这为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展现身手的舞台。
2011年5月,《政府采购信息报》推出《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一书,两次再版,销售1万多册。两年过去,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一些法规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比如,《政府采购案例精编》出版后,财政部相继废止自主创新三个文件;批量集中采购开始试点和推广;《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发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发布,制定集中采购目录更有针对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出台,为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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