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
“四好农村路”是指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村公路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在充分肯定农村公路建设成绩的同时,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交通运输部2015年5月公布的《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
《意见》指出,到2020年,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为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维护的资金保障工作,意见要求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建立省级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地方配套等挂钩制度,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根据交通部《意见》要求,各地纷纷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和运维工作,其中很多地方探索采用PPP模式建设和运营“四好农村路”,取得良好成效。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该省到2020年要全面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2017年8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PPP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金额11.6316亿元,项目采购由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